我的位置: 网站首页 -> 理财知识-> 创 业-> 创业指引
栏目导航 专题导航  
· 创业故事 · 创业之道 · 创业指引 · 小本创业 · 创业政策 · 女性创业
· 创业心得 · 创业点子 · 创业环境 · SOHO创业 · 大学生创业 · 房产焦点
· 营销策划 · 创业资讯
更新时间:2006-11-24   文章来源:未知 打印】【 】【关闭
    对私营企业利用废气,废水,废渣等废弃物为主要原材料进行生产的;对纳税人同时经营农业(包括牧业、林业、渔业等)生产的,农业生产的部分应单独核算,暂缓缴纳所得税,纳税人在纳税年度内发生亏损,经税务机关批准,可以从下一年度的所得中提取相应的数额加以弥补;下一年度的所得额不足弥补的,可以递延逐年提取所得继续弥补,但连续弥补期限不得超过3年。      除了上述所得税减免外,还有经营项目的减免,诸如高新技术企业,新产品的研制,开发,推广产品给予减免税。前提是应列入国家计划或中央各部、委试制计划以及各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科委、经委试制计划的新产品。因而,对于从事这类产品生产开发的企业,应努力使其开发计划珍入试制计划之列,以减轻税负。对民族地区,从事民族特殊商品生产的产品,给予定期的减税,免税照顾。在营业税上,对于企业在国外提供技术服务和劳务取得的收入不征营业税。     从经营方式来看,凡实行横向经济联合的企业,对于企业内部提供产品所得税上都享有税收优惠政策。因此,私营企业努力利用外资参与经营,从而减少企业税负。     从投资地点来看,凡是在经济开发,经济特区,保税区从事生产经营企业,税收优惠要比在国内其他地区享有更多的税收优惠,因此,私营企业主在选择投资地点时,应有目的地进行选择。
打印】【 】【关闭
关于我们  诚聘英才  客户服务  免责条款  隐私保护  版权声明  友情链接  联系我们
Copyright © 2005-2006 www.xmui.cn All Rights Reserved
Design By Jasen QQ:21723647 Mail:530mh@sina.com 备案号: 闽ICP备05027106号